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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跨省农民工和“双转移”农村劳动力、本市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其就业及稳定就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现面向广大用人单位及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资助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现正接受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免费培训对象
1、本省农村户籍劳动者:符合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广东省(含广州市)农村户籍未就业人员(不含在校未毕业学生)。
2、外省农村户籍劳动者:符合就业年龄,已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一年或以上)的外省农村户籍已就业人员。
3、本市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年龄,已办理失业登记、持本市有效《失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4、高校毕业生: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或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收费
凡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培训、考核、证书费用全免。
三、核发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工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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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种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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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种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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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 |
初、中级 |
维修电工 |
初、中、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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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员 |
初、中级 |
制冷设备维修工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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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员 |
初、中级 |
育婴员(育婴师) |
初、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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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保洁员 |
初、中级 |
妇婴护理员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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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营业员 |
初级 |
家政服务员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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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制作员(photoshop)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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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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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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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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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操作员 |
中级 |
美容师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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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B创业培训 |
创办你的企业 |
汽车维修工 |
初、中、高 |
五、报考条件(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为准)
初级:符合培训对象条件;
中级:本职业工龄4年以上,或持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已毕业学生,或高等院校对口专业已毕业学生;
高级:本职业工龄6年以上,或持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3年以上,或本职业工作连续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中级证,或对口专业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证满2年且毕业时间满2年,或对口专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满2年;
技师:本职业工龄8年以上,或持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2年以上。
经正规工种培训,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相应级别。
六、提供资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大一寸黑白相片2张,工种级别报考条件所需资料;
2、本省农村户籍未就业人员另需提交《“双转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申请书》(申请书在本中心索取);
3、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失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培训安排
由本中心集中安排培训,额满开班;企业同一工种同一级别30人以上可送教上门。
八、后续服务
由本中心安排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就业(失业)人员可免费推荐就业,其中妇婴护理员、育婴员(育婴师)、家政服务员职业培训为高就业培训项目。
九、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一楼大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处”或二楼培训部。
联系电话:86322763、86322855 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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