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2010年11月21-20日举办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为配合做好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认证工作,全面提升专业人员职业素质,本中心定于2010年9月举办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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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培训级别 |
开课日期 |
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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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二级 |
具体上课时间
另行通知 |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二楼培训部,地址:三元里大道12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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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 |
三级、二级、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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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 |
四级、三级、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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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
另: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物业管理师、物流师等专业现正公开接受报考。
二、收费标准(按广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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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培训费(元/人)
含教材资料费等 |
鉴定考核费
(元/人) |
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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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
1070 |
310 |
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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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
1980 |
600 |
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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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员(四级) |
1170 |
240 |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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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三级) |
1170 |
380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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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二级) |
1350 |
600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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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一级) |
1600 |
700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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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四级) |
1790 |
240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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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三级) |
1990 |
310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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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二级) |
2590 |
600 |
3190 |
▲凡报考职业指导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并取得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广州市(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户籍人员,均可申领技师1260元、高级技师1470元的政府资助(资助直接进个人帐户)。
三、培训师资
本培训班聘请各专业教学、考证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培训讲师讲授。
四、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执业的资格凭证。
五、报考事项
1、基本报考资料(请于2010年8月25日前提交)
(1)《广东省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4)大一寸黑白免冠光面照片5张;
(5)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6)凡报考职业指导师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学员需提交省级或以上级别公开发表的论文(在本中心报考的学员可提供论文发表途径)。
2、具体报考条件及报名表格等详情请登录http://gzsc.gzlm.net网站查询、下载或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陈小姐、张先生,联系电话:86322855、86322786,传真:86322761、86322783。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