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分市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职业介绍从业人员实行岗位资格证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我中心定于2010年9月14日至16日(星期二—星期四)举办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但未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上岗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二)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的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至9月16日(星期四)。
(二)报到时间: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
(三)考试时间: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三、培训及考试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三元里大道1278号)二楼。
四、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学员经培训并考试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发给《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重修(重修时间为下一期培训班复习课),并且参加补考(补考时间为下一期培训班考试时间),连续补考两次仍不合格者,需重新缴费参加培训学习。换证的学员无需考试。
五、培训费用
新考证学员为400元/人(含培训、教材及办证费),重修学员培训费为50元/人。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星期一)至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8:30-16:3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三元里大道1278号)二楼培训部。
(三)参加新考证的学员须填妥《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小一寸彩照2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
(四)参加换证的学员须填妥《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小一寸彩照1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本人持有的《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分市场认真组织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持证及需换证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附: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培训报名表.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联系人:张志伟,梁志超 联系电话:86322786、86322763;传真:86322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