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uploadfile/localhost/200805/20080505061235729.swf
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
帐号:
密码:
您是第 7484088 名访问者
  服务指引
服务指引
政策文件
最新政策法规
少数民族劳动权益保障知识
  办事指南
职业介绍服务...
流动人员就业管理...
职业中介机构管理...
空岗信息管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劳动法规/职业技能培训...
特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就业服...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24 13:28:00 浏览人数:1305

穗人社发〔2010〕59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8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10元/月,两项合计990元/月。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相关信息
关于将慢性丙型肝炎门诊治疗纳入本市基本医疗... 关于明确社区岗位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 转发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
关于2011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 关于下放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 转发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

版权所有: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http://gzsc.gzlm.net 技术支持:搜联广州网络公司
推荐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餐具消毒设备广州模特经纪公司可视门铃东莞宣传单印刷讨债公司可视门铃
lidarlaptop backpac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