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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企业用工定点抽样调查扩面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4-14 09:21:19 浏览人数:1603

穗人力市场〔2008〕94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定点企业调查规模扩展方案>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122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双转移”形势下我市劳动力转移和企业用工、招聘情况的宏观调控,健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预测和发布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为政府制定劳动就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决定自2008年第四季度起,扩大全市企业用工定点抽样调查规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调查期限:自2008年10月起,持续三年。三年后视情况再行调整。
(二)调查规模:在全市范围内,将全市企业用工定点抽样调查数量从原来的405家扩展至600家。
(三)调查企业的产业分布:参照广州市2007年度三次产业生产总值结构,600家定点企业调查样本的产业分布为0.83:40.0:59.17。即第一产业抽样调查2家样本,第二产业抽样调查148 家样本,第三产业抽样调查195家样本。
(四)调查企业的经济性质分布:国有10%、集体5%、股份制20%、私营企业20%、港澳台投资20%、外商投资企业15%、其他企业10%。
二、企业选样
(一)经济规模: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的企业。
(二)用工规模: 200人以上。服务业企业职工规模可放宽至100人以上;农林牧渔业、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企业、以及在地区企业人均产值、税收方面具备代表性的企业,可按员工人数50人规模左右取样。
(三)反映区域特色:各区、县级市应重点选取在本区域经济中占比重较大、能够反映区域特色的行业企业,使抽样数据具备区域代表性。
(四)采集比例限制:为防止某一行业类型在采样中所占比重过大,各区对某一行业企业的选样不得超过该行业类型数量的40%。[例如: 某区样本总数50家,制造业(即行业类型)样本分配数为20家,该区制衣制鞋行业优势较大,但该类企业样本数不得超过该区制造业(即行业类型)样本总数20家的40%即8家。]
三、调查内容
(一)企业生产规模、员工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职工文化、技能素质结构;
(三)员工的流动性和工资水平;
(四)企业招聘渠道、招聘难易程度和用工紧缺情况。(详见附件二)
四、调查方法
(一)定点调查企业数据建档:2008年11月1日前,各区(县)请按照方案规定的新增企业样本数量分配、经济性质分配、行业分布等条件(详见各区执行表)进行企业抽样,上报新增调查企业名单和企业基本情况,完成全市600家调查企业数据建档工作。
(二)每半年发放问卷进行调查:调查以半年为周期开展。每年的6月、12月初,由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面向各定点企业负责人发放调查问卷。企业填妥后加盖公章,报所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数据汇总后,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送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调研: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区、县级市应至少确定6家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规模企业(第二、三产业各3家)作为全省用工需求重点调研企业。这批重点调查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季度直报省劳动保障厅。
(四)专题调研:从2009年起,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每年选定1-2个与当前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或行业进行用工状况重点调研。
五、分析评估及信息发布
根据统计资料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分析评估会议,形成分析报告,报送省、市劳动保障领导作决策参考。并每半年通过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newhtdocs/)、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页(http://gzsc.gzlm.net/) 、新闻媒体、论坛、分析报告等形式向定点企业及社会公布。
六、具体要求
(一)新增定点调查企业名单、调查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名单请于2008年11月1日前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新增定点调查企业联络员初任培训安排在2008年11月,采取分片分批业务培训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以后不定期开展业务更新培训,以保证基础数据的填报质量。
(三)全市企业用工定点抽样调查工作是及时准确掌握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宏观调控、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的关键。各被调查企业应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自检、抽检、上门指导、以及组织企业联络员参加统一培训, 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保障措施与目标考核
(一)组织领导:全市设立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小组(下简称“供求信息分析评估工作”),并聘请市劳动保障局专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授为顾问。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和协调指导有关事宜。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分市场负责辖内定点企业调查工作的指导、调查信息收集、录入和初期分析,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经费保障:供求信息分析评估工作经费从劳动力市场监控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市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向从事本项调查工作的单位给予适当的信息采集补贴。
(三)表彰激励:每两年开展一次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优秀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对各工作单位、定点调查企业、企业联络员进行评选、表扬活动。   
(四)目标考核:定点企业调查工作继续纳入市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对完成情况考核一次。
(五)数据保密:本次调查所得数据全部仅作统计分析用途,不作个案研究及对外公布。各组织调查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 刘伟贤 邓芳  
联系电话: 86322656、86322822
传    真: 86322936、86322762
电子邮箱: zhijiebu@126.com
调查表格网上下载地址:http://gzsc.gzlm.net/
联系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二楼职介管理部
邮编:510400

附件:
1、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定点企业调查规模扩展方案》的通知.doc
2、各区、县级市企业定点调查任务分解表1--数量分配.doc
3、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定点企业调查表.xls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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