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uploadfile/localhost/200805/20080505061235729.swf
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
帐号:
密码:
您是第 530430 名访问者
  服务指引
办事指南
相关法规
  办事指南
空岗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特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就业服...
劳动法规/职业技能培训...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职业中介机构管理...
流动人员就业管理...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 道1278号
电话:020-86322697
传真:020-86322670 
 
随军家属创业上岗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08-06-11 15:05:46 浏览人数:738

   创业上岗的随军家属,由政府专项资金为其缴纳为期一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33.5%(其中,养老20%,;失业3%;工伤0.5%;医疗保险10%)。创业上岗的随军家属办理社会保险资助的程序:
 (一)随军家属依法审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二)随军家属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到户口所在区确认资助条件;
 (三)随军家属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行政挂靠手续。随军家属先自行缴纳三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费和挂靠费。
 (四)三个月终了后,随军家属携《自谋职业协议书》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缴费发票到市就业办报销各项缴费。如此类推,直至资助期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相关信息
随军家属创业上岗优惠政策... 随军家属安置流程图...
不符合当年安置条件的随军家属择业办法... 符合当年安置条件的随军家属择业办法...
符合当年安置条件的随军家属择业办法... 户口在外地有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安置指南...
户口在外地现仍失业的随军家属安置指南... 户口在本市失业的随军家属安置指南...
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 广州市特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办法...

版权所有: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搜联网络
推荐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