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广州市南沙区公安消防大队、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决定联合招收15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范围 面向全国招收退伍消防战士,以近两年退伍的消防兵为主。 二、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6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消防退伍兵。 (三)身高不低于1.62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同等条件下,在消防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8日,共19天。 (二)报名地点 1、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大厅(周六照常受理),联系人:梁智翀,联系电话:86322552 联系人:刘鹏秀,联系电话:88509233;乘车路线:①58、539、807、280、268、510、298、81、254、244、251、511、523在机场北门(新市)站下,②21、556、555、274、528、519、198、278、108、111、538、540在三元里大道北站下。 2、应聘者也可网上报名,将报名信息发送到互联网邮箱: gzxfzjb@163.com。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并填写好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面试时交齐相关资料。 五、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六、福利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广州市政法系统干警人身意外保险》等,并按广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合同制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二)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 1、工作第一年每月的工资2500元,岗位补贴班长每月300元,副班长每月200元; 2、工作满一年,下一年度月工资增加100元,逐年累积; 3、每年按四大节日发放补助,每个节日500元; 4、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一次性拿到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每月200元,并协助提取工作期间每月存入其本人公积金账户100元的住房公积金。 (三)合同制消防员享受部队义务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23.4元/天),并按500元/年•人标准发放服装。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携带消防部队统一发放的迷彩服、解放鞋等个人服装用品。 (四)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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